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訂)、《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部令第4號)和《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相關要求規定,現就《余政工出[2021]12號年產4550萬㎡功能性材料、面料生產及研發中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的信息進行公示,并進一步征求公眾意見:
一、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余政工出[2021]12號年產4550萬㎡功能性材料、面料生產及研發中心項目
2.建設性質:擴建
3.建設地點:余杭區徑山鎮漕橋工業區。中心坐標:東經119.863103156°,北緯30.367362793°。
4.建設內容:企業于2022年1月在余杭區徑山鎮漕橋工業區獲得余政工出[2012]12號宗地(用地面積為31.33畝),擬在該宗地建設紡織業廠房(建筑面積31387.5m2),用于生產功能性材料、面料以及研發中心研發項目,最終在該廠區內新增生產規模功能性材料、面料生產規模為4550萬平方米,研發丙烯酸脂類乳液1.2t/a、溶劑型丙烯酸樹脂1.0t/a、聚氨酯樹脂1.0t/a、石墨烯新材料1000m2/a(研發規模)。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根據項目用地及污染特征,確定本項目的環境保護目標是評價區內的村莊居民住宅、大氣環境及水環境,具體保護目標見表1。
表1環境保護目標分布表
保護目標名稱 |
保護對象 |
保護內容 |
環境功能區 |
方位 |
相對廠界最近距離 |
|
漕橋村 |
漕橋村 |
723戶,2387人 |
居民點 |
環境空氣二類區 |
E |
約411m |
石梁橋 |
居民點 |
NW |
約500m |
|||
夾板浪 |
居民點 |
N |
約250m |
|||
香下橋 |
居民村 |
SW |
約520m |
|||
百步村 |
居民點 |
ESE |
約1680m |
|||
祝家頭 |
居民點 |
SE |
約600m |
|||
湖塘下 |
居民點 |
S |
約1450 |
|||
求是村 |
求是社區 |
891戶,2673人 |
居民點 |
N |
約750m |
|
梅秋里 |
居民點 |
NE |
約1550m |
|||
陶村橋 |
居民點 |
NNE |
約2250m |
|||
潘板橋村 |
潘板橋村 |
769戶, 2632人 |
居民點 |
N |
約1500m |
|
潘板橋社區 |
居民點 |
N |
約1820m |
|||
夾塢里 |
居民點 |
NW |
約1890m |
|||
上感塘 |
居民點 |
N |
約2020m |
|||
汪家村 |
居民點 |
NNW |
約2430m |
|||
橋頭社區 |
786戶, 1560人 |
居民點 |
N |
約1950m |
||
徑樂社區 |
630戶, 1180余人 |
居民點 |
N |
約1200m |
||
麻車頭村 |
港北 |
935戶, 2978人 |
居民點 |
SE |
約2380m |
|
后子 |
居民點 |
SE |
約237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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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家頭 |
居民點 |
SSE |
約1160m |
|||
喻家頭 |
居民點 |
SE |
約1460m |
|||
景家頭 |
居民點 |
SE |
約1690m |
|||
徐家 |
居民點 |
SSE |
約2190m |
|||
汪家墩 |
居民點 |
SSE |
約2210m |
|||
西山村 |
恒和依山郡 |
728戶,人口約2548人 |
居民點 |
SW |
約2420m |
|
上西山 |
居民點 |
WSW |
約2470m |
|||
中西山 |
居民點 |
SW |
約2200m |
|||
下西山 |
居民點 |
SW |
約1700m |
|||
安山村 |
居民點 |
SW |
約299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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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古城村 |
陽塢山 |
993戶,人口3555人 |
居民點 |
NNE |
約2450m |
|
俞家堰 |
居民點 |
NNE |
約2670m |
|||
芝山 |
居民點 |
NE |
約2700m |
|||
樟山 |
居民點 |
NE |
約2800m |
|||
大舍 |
居民點 |
NE |
約29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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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村 |
宋村 |
813戶農戶,總人口2558人 |
居民點 |
SSE |
約3000m |
|
周家頭 |
居民點 |
SSE |
約2650m |
|||
鄔家頭 |
居民點 |
SSE |
約2490m |
|||
白社塘 |
居民點 |
SSE |
約2600m |
|||
前溪村 |
浦家頭 |
68戶, 226人 |
居民點 |
E |
約2200m |
|
余杭區徑山第一中學 |
48個班,學生約1800人, |
學校 |
NE |
約1550m |
||
教師73人 |
||||||
潘板中心小學 |
34個班,學生1178人, |
學校 |
NE |
約1300m |
||
教師81人 |
||||||
徑山鎮中心幼兒園 |
/ |
學校 |
N |
約2250m |
||
徑山鎮衛生服務中心 |
/ |
醫療機構 |
N |
約1340m |
||
徑山鎮政府 |
/ |
政府機關 |
NE |
約1000m |
||
北苕溪(苕溪87) |
/ |
地表水 |
地表水水質Ⅲ類 |
N |
約2100 |
|
中苕溪(苕溪86) |
/ |
地表水 |
S |
約2700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預測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間產生揚塵的作業有場地平整、開挖、回填、道路澆注、建材運輸、裝卸等施工行為,為盡可能減少本項目施工期間的揚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影響,需采取灑水抑塵等抑塵措施,避免在大風天氣作業,加蓋蓬布或實行庫內堆放等。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可減小施工期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
2、水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單位生活污水將利用現有廠區解決。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泥漿、地面設備沖洗水等SS濃度較高的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拌料、施工區灑水等,不外排。
3、聲環境影響分析
施工期噪聲主要分為機械噪聲、施工作業噪聲和施工車輛噪聲。這些噪聲主要是由各種不同性能的動力機械在運轉時產生的,如挖掘、平整清理場地、建材運輸等。施工期噪聲具有階段性、臨時性和不固定性等特點。另外,施工期噪聲將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而消失。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等。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應進行分揀,對廢木材、金屬、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應積極進行綜合利用,對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堆放,嚴禁隨意運輸,隨意傾倒;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全部統一收集后進入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焚燒處理。本項目施工期間產生的各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二)營運期環境影響預測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配料、涂布以及烘干等工序產生的乙酸乙酯、甲苯、丁酮以及非甲烷總烴等,根據預測結果,正常工況下,項目各污染物在主要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及區域最大落地濃度網格點處的短期濃度、長期濃度均可達到相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疊加現狀濃度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證率日平均質量濃度和年平均質量濃度均符合環境質量標準,各廢氣排放源在廠界外無超標點,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不涉及生產廢水排放,且沖廁污水經化糞池、含油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可達納管標準接收項目廢水的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有較大富余,廢水接管后不會對污水處理廠產生不良影響;廢水經治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周圍的地表水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3、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建設項目用水由自來水廠給水管網統一供應,不以地下水為供水水源;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達標后納管。只要企業切實落實好建設項目的廢水收集工作,做好廠內污水處理收集處理系統、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地面防滲工作,本項目建設不會對地下水環境影響造成不良影響。
4、聲環境影響分析
通過預測結果可知,本項目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一般性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根據固體廢物影響分析可知,邊角料、次品、防滲透膜以及廢基材膜等一般性固體廢物可進行資源化利用;廢溶劑膠、廢水性膠、廢沸石等危險廢物則需委托資質單位處理,同時嚴格做好廠區內的危險廢物暫存措施;生活垃圾則可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只要企業在后期運營過程中嚴格執行本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固體廢物處置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能得到安全有效處置,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6、土壤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預測結果可知,項目排放的甲苯等有機物經大氣沉降后進入土壤中的累積量疊加本底后,在項目30年的運行周期內其評價范圍內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建設用地篩選值。可認為項目實施后大氣沉降對土壤的累計性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本項目環境風險主要來自儲罐泄漏和廢水、廢氣超標排放等事故,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需重視和加強風險管理,認真落實各種風險防范措施,并通過相應的技術手段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當風險事故發生時,應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將事故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使得風險事故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危害降至最小。因此只要企業做好安全、環保管理工作,一般此類事故發生概率較小,是可以承受的。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一)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廢氣:應根據《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等相關規定進行施工揚塵的防治,加強現場管理,配置工地細目滯塵防護網,設置圍擋和硬化道路,車輛出場沖洗,場區定期灑水抑塵,規范車輛運輸,加強物料堆放、運輸過程的防塵管理等;加強施工機械的科學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發揮其最大效率,并盡量采用電作為能源。
廢水:施工人員生活依托現有廠區內的現有設施,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管;泥漿水經泥漿中轉場臨時沉降并及時外運定點堆放,不得直接外排。建排水溝和小型隔油池對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車輛沖洗廢水進行隔油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抑塵。
噪聲:選用低噪聲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或帶隔聲、消聲設備及低噪聲的施工工藝,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采用距離防護措施,將固定振動源相對集中,減少振動干擾的范圍。場內高噪聲機械采取臨時降噪措施等。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增強環境意識,要分時段、分不同施工設備進行合理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
固體廢物:施工清場的植被等,應及時清運。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首先應考慮廢料的回收利用;無法回用的,定時外運至建筑垃圾處置場;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集中處理。
(二)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
廢氣:配料車間、溶劑型涂布生產線涂布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沸石轉輪吸附處理后由25m排氣筒(1#排氣筒)高空排放;脫附后的廢氣及溶劑型生產線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將直接進入三室RTO燃燒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高空排放(2#排氣筒);水性生產線以及無溶劑生產線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由水噴淋+除濕+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高空排放(3#排氣筒);研發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通過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通過25m排氣筒高空排放(4#排氣筒);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引至屋頂高空排放(5#排氣筒)。
廢水:含油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沖廁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后納管,委托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噪聲:選用先進的低噪設備;盡量將高噪聲源遠離廠界;風機加設隔聲罩,進風口裝消聲器,進風管內設吸聲材料,此外對風機進行隔聲和減震處理。通過類比調查,只要落實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其場界噪聲一般都能夠達標。
固體廢物:擬設立專門的一般性固體廢物暫存點,防日曬、風吹、雨淋、滲漏,嚴格分類收集,收集后出售給相關企業綜合利用;企業將在廠區南側設置100m2危險廢物暫存間,用于暫存危險廢物,做到防曬、防雨淋、防滲漏,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標準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等要求;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統一清運處理。
防滲:按照廠區內的功能布局做好一般防滲和重點防滲區的防滲處理,防滲能力與《危險廢物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中相關要求等效。
環境風險: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按程序進行操作,盡可能減少因操作失誤造成風險事故的概率;危險物質嚴格按照相關規范貯存、管理,配備消防措施;生產過程中須建立完善的環保設施,確保廢氣、廢水等末端治理設施日常正常穩定運行,避免超標排放等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為確保處理效率,在車間設備檢修期間,末端處理系統也應同時進行檢修,日常應有專人負責進行維護;按應急措施的要求設立事故應急池,以備事故性排放以及廢水處理不達標應急。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杭州星華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實施的余政工出[2021]12號年產4550萬㎡功能性材料、面料生產及研發中心項目位于余杭區徑山鎮漕橋工業區。經預測分析,項目實施后各類污染物均能做到達標排放,周邊環境質量能夠維持現狀,不會對周邊環境敏感點產生明顯影響;本項目新增的污染物總量經過區域域削減替代,符合總量控制要求;項目選址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符合區域總體規劃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企業采取必要的風險防范對策和應急措施后,項目環境風險能夠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簡本查閱方式
報告書簡寫本可至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辦公場所查閱,必要時可向建設單位或者環評單位索要補充信息。
查閱簡寫本及索要補充信息時間:2022年5月16日~2055年5月27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杭州星華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示。2、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范圍內的村(居)民委員會、鎮街設置的信息公告欄公示。
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發送電子郵件、撥打電話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的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眾意見時間: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7日。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九、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及其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杭州星華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總 ??聯系電話:18058813593
通訊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徑山鎮后村橋路2號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中煤科工集團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工 ??聯系電話:15384070962
通訊地址:杭州市蕭山區拱秀路288號
3.環評審批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審批部門: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
聯系電話:0571-89391092(224生態環境辦公室)
通訊地址:杭州市余杭區瓶窯鎮前程路20號行政服務中心北樓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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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華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4日